
2023年10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確要推進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2024年年底前,全面實現深圳港港區內拖車、生活垃圾轉運車清潔能源化。完善城市小汽車增量調控政策,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引導燃油車更新置換為新能源汽車
《方案》明確要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網絡,推廣應用柔性充電等新型智能化充電技術,規劃布局綜合能源補給設施,重點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區充換電、加氣、加氫等綜合服務能力。
到2025年,累計建成充電設施60萬個,其中快速充電樁4.5萬個,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全覆蓋。布局不少于60座綜合能源補給設施,深圳港口碼頭岸電使用率達到10%以上;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全面實現電動化。
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管理辦法》通知,明確提出根據新能源汽車發展需求,逐步提高住宅小區、工商業建筑物、公園(含城市公園、森林公園、郊野公園)等配套的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配建比例,加大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建設力度。

規定充換電設施規劃原則,結合新能源汽車需求預測,對各類場景提出充換電設施配建要求和供電規劃;規定充換電設施建設全流程各環節的管理要求;規定充換電設施投入運營和使用前辦理信息登記、計量強制檢定申請、接入平臺以及規定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及其職責;規定充換電設施行業保障處置措施和監督方式;規定用地和電力供應保障。

2023年10月20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2023年北京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明確獎勵對象、方式及標準

一是建設獎勵,按照獎勵對象,分別給予300-1240元/千瓦不等的一次性獎勵,對移動充電設施給予2400元/臺月的投放獎勵。二是運營獎勵,分為日常獎勵和年度獎勵,日常獎勵按充換電量給予02元/度的支持,年度獎勵按獎勵對象和充換電站評價等級,分別給予0-216元/千瓦年的支持。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充電設施建設,鼓勵企業提升服務水平推動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水平提升。
2023年10月25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發布《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關于加快推進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

加快公共領域汽車新能源化。強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新能源汽車配備剛性約束。推進公共領域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公交、出租、郵政、物流、市政、環衛、園林、駕考等公共領域充換電基礎設施和停放場所設施建設,構建“站隨車布”充換電服務體系。加大配套電力設施用地保障力度,加快公用電力廊道建設,確保充換電基礎設施及時接入。
開展公共領域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降低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成本落實延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對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到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鼓勵各市對充換電基礎設施場地租金實行階段性減免,針對公共領域一定規模以上運營企業,依據其新購置、新租賃新能源汽車年度實際碳減排情況、行駛里程給予減排獎勵、運營補貼、通行路權等資金、政策支持。
2023年10月27日,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電動貴州”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要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70萬輛,新能源汽車在新車銷售中占比達到40%。全省充換電站設施規模、運營質量顯著提升,建成充換電站2300座以上,充電樁49萬個以上,其中公共充電樁5萬個以上,充電服務能力達到480萬千瓦。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等配套產業協同發展、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健全的新發展格局,推動新能源汽車逐步成為我省現代產業體系的重要支撐。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就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電動貴州”,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支持整車企業提升能力;保障措施,各省有關單位要研究制定貨車、旅游用車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具體落實政策,加強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從而實現“電動貴州”的總體目標。